

5月29日下午,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海占德应邀来我校作《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专题报告。校党委副书记黄荟铭主持报告会。
海占德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的精神要义,从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理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突出宗教领域问题整改、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三个方面,深入解读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的7个必须做到,深入分析了当前宗教工作的形势任务,强调了宗教领域问题整改的重点,特别是针对性地提出了高校宗教领域问题整改的要求。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逻辑严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做好我校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现实指导。
黄荟铭在主持报告会时就做好我校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切实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依法管理,提升能力。要以新修订的《民族宗教事务条例》和《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强化措施,积极引导,依法管理,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要以深入开展第16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载体,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以抵制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为重点,坚决落实好中央关于高校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严格做到“两个不得”和“五个严禁”。三是加强领导,夯实基础。要结合报告会精神,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要围绕学校“一重四改、迎评促建、转型发展”三大重点工作,抓关键抓落实,压实压紧工作责任,真正做到民族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同心同向的工作格局,确保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学校统战部、学生处、团委负责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组织员、统战委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全体班主任、辅导员参加了报告会。
撰稿:张红岩 裴光昭
摄影:许富贵
审稿:黄园军
来源:党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