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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南校区等办学用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在省市区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历届学校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南校区等四块办学用地于2016年9月5日取得兰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多年来制约学校发展的办学空间不足问题得到解决。
  学校租地办学始于1994年,从2010年开始,学校积极办理与彭家坪镇龚家湾社区合作办学用地的土地征用工作。2011年3月,甘肃省发改委发文同意我校南校区扩建项目的建设。2012年11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发文同意将我校合作办学用地征收为国有,作为兰州工业学院建设用地。同年12月,兰州市人民政府发文同意将上述土地作为兰州市2011年度七里河区第1批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中兰州工业学院建设用地。2013年6月18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上述土地的征收土地公告,征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4年12月,学校与彭家坪镇政府签订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截止2015年1月学校缴清了上述土地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征地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征地工作经费等所有费用。2015年6月,七里河区人民政府下发文件,明确征地工作完成。
  今年4月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月取得了划拨决定书,9月5日,取得了办学用地不动产权证书,使我校建设用地面积增加了165065.7平方米(247.6亩)。
  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的取得,为进一步完善南校区办学功能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宣传部、基建处/供稿 宣传部/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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