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党委书记高永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别与班子成员签订了新一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处室和直属部门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高永新强调,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认真履责,在开展岗位工作同时,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是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廉洁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促进其全面履行自身职责,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快推进学校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障学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9月21日—25日,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相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纪委/供稿 宣传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