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了适应学校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做到科研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科研处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酝酿,结合学校实际,已草拟了“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发给各有关单位,请及时传达到本单位有关人员,并进行认真讨论,于11月10日之前将讨论的修改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反馈到科研处,以便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制定出更加科学、规范且适合学校具体情况的科研管理措施。
科研处
2010年10月22日
附件:1.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