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甘肃省节能监察中心拟在省内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专业协会、咨询机构及相关企业筛选各类节能管理经验丰富和节能专业知识丰富的专家,建立甘肃省能源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范围
专业范围包括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纺织、造纸、机械等。
二、入选条件
(一)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和节能技术;
(二)熟悉国家节能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熟练掌握节能降耗工作内容及程序;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工业锅炉、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储能技术、能源系统工程、绿色照明、能源技术经济、能源计量与监测、能源评估与审计、能源统计、合同能源管理以及节水、节地、节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方面工作经济突出,工作经验丰富,并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系、部、中心及时告知本单位教师,有意申报者务必于2010年10月25日前将申请表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人事处职改办(行政办公楼407)。
E-mail:122502873@qq.com
人事处
2010年10月20日
附件:
甘肃省能源专家库专家推荐(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