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为完成教育部2009-2010学年(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任务,请各系(部、中心)将所属各实验室按《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要求如实填写第2、9、10、11、12、13列,填报说明见《填报说明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填写完成后报送国资处。 报送截止日期:2010年9月25 日 电子文档报送QQ:309664207 同时提交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确认的书面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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