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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重新收集、整理、编辑《学校党政规章制度汇编》的通知

各有关党、政职能部门:

  学校规章制度的是否建立健全,是学校改建兰州工程学院评估指标体系中非常重要和关键的一个评价观测点,为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本观测点的升本迎评工作任务,现将重新收集、整理、编辑《学校党政规章制度汇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集、整理、编录的时间要求

  重新编录的《学校党政规章制度汇编》需收录自1989年4月大专成立以来,截止2011年10月以前,制订形成的学校所有党内规章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

  二、收集、整理、编录的内容要求

  由于本次编录工作时间紧迫,任务量大,因此收集、整理、编录的党政规章制度立足于现在已有的,即以2001年5月、2002年6月编辑出版的《学校党政规章制度汇编(上、下册)》中已编录的内容,以及2001年以后学校党政行文制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收集、整理、筛选、编录的范围,原则上暂不考虑重新制(修)订等因素。

  具体收录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第一种:自制订形成以来,还正在发挥作用,一直沿用至今的;

  第二种:对现有制度只在文字表述上做适当调整和修改后,就能在学校党政管理工作中继续发挥作用的;

  第三种:在学校党政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虽未及时修订但还在沿用的;

  第四种:2001年以后,已重新修订过的;

  第五种:2001年以后,重新制订的。

  以下几种情况不作为本次收录的内容:

  1. 已经学校党政行文明令废止的制度;

  2. 在学校党政管理工作中不再或不能继续发挥作用的;

  3. 现有制度与现行相关上级部门的最新规章、规定有不符的;

  4.教学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不作为本次编录的内容,分别由主管部门负责单独汇编成册。

  三、各有关党、政职能部门务必在《通知》下发之日起,尽快、及时、有效地行动起来,认真、扎实、细致地梳理、收集、整理、筛选由本部门负责制订的各项党政规章制度,制定并提出拟收编制度的详细目录,力求做到收编“不漏、不缺、不重复”。

  四、本次重新编录《学校党政规章制度汇编》工作,应严格执行“谁制定、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工作原则。各有关党、政职能部门要仔细对照本部门编制的收编目录,并依据原文查找、提供本制度的电子稿件,对一些形成年代较早、电子稿件已缺失的制度,责任部门应自行采取一切可行的办法恢复、复制、形成电子稿件。对所提供的电子稿件,各部门都应严把稿件质量关,严格文稿审核、校验程序,杜绝差错的出现。

  各部门拟收编制度中凡涉及2004年以后,学校党政行文制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可以不提交电子稿件,所涉这些制度的电子稿件由校办负责从备份文件中拷贝提供。

  五、各有关党、政职能部门务必于10月15日以前,将本部门的收编目录、制度电子稿件提交至校办。

  校办稿件接受责任人:韩钰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318室

  联系电话:18919080906 2861111



                     学校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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