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学校首页 | 校友网 | OA系统 | 图书馆 | 数字校史

推荐新闻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三十六期党校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校:

  为了做好第3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根据学校党校“五统一”(统一时间、教学大纲、教材、教师、考试)的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4月18日(第九周)至6月11日(十五周)。

  二、培训内容:围绕建党九十周年、创先争优、学习型党组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十二五规划纲要、大学生就业等社会热点、难点等主题,紧密结合学生思想现状,安排学习内容。

  三、培训方式。培训要按照《兰州工专党校管理办法》进行,举行开班仪式,集中授课、分组讨论、参观、撰写心得体会、组织考试、上报成绩和结业典礼,不得随意减少培训环节和程序。各分党校要认真审核培训学员资格,培训人数控制在所在系部学生人数的10%左右。

  四、授课安排。各分党校独立组织的授课由各分党校负责联系教室和确定授课教师,授课教师原则要求在指定范围内选聘。由校党校组织的集中授课待各分党校上报安排后,由党校办公室负责聘请教师和联系教室。(培训安排附后)

  五、教材发放。培训教材由党校办公室统一发放。

  六、考试安排。结业考试初步定于第16周星期六6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点进行,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试卷由学校党校办公室负责出题、印刷。监考、阅卷等工作由各分党校组织。

  七、相关要求

  1.各分党校按照学校的总体安排,提出培训计划,于4月18日前报党校办公室。

  2.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兰州工专党校管理办法》做好培训工作。校党校办公室在培训期间会根据各分党校的培训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3.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各分党校要将结业学员名单及优秀学员名单(按培训人数的5%确定)报党校办公室,由党校办公室核发结业证书和优秀学员证。


                     中共兰州工专党校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下一条:关于举办数字资源专题讲座的通知

Copyright © 2011-2020 陇ICP备16000076号 版权所有:兰州工业学院 访问量:3244568 次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联系电话:0931-2861012 邮编:730050 传真:2861111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8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