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今年,我校即将举办本科教育,也恰逢建校70周年,为进一步内聚合力、外树形象,深入挖掘、提炼我校的内在精神和办学理念,增强师生员工的集体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学校决定开展校徽有奖征集活动。现将征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和校友。
二、作品征集要求
(一)反映我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历史与发展。寓意深刻,创意独特,时代感强,具有较强的教育人文精神和艺术审美价值,能够适于在纪念品、印刷品上印刷,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在公共场合、庆典场所展示、悬挂等。
(二)校徽要绘出色彩、图样,标明制作尺寸,并对构思及寓意进行文字说明。如有典故要进行说明,并阐释其原义和时代内涵。
(三)校徽图案中应有学校名称全称。
三、投稿要求和办法
(一)投稿者可提供纸本彩色稿,电脑、手绘均可,尺幅为A4竖式构图,作品彩色、黑白各两份,并提供设计创意、作品主题、制作方法等有关说明一份(150字以内)。
(二)校徽征集可进行投稿,稿件须署名“校徽征集”字样,送党委宣传部(行政办公楼322室),亦可用U盘等方式递交。电子投稿发送E-mail到574794494@qq.com,联系电话:2867360。
(三)注明设计人姓名、部门、联系电话(学生须注明设计人姓名、专业班级、联系电话)等个人资料。
(四)征集时间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25日止。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步骤
1.党委宣传部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提出推荐作品。
2.由校党委对推荐作品进行审议,作出最后决定。
3.作品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
(二)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将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有关事项
1.作者应保证征集作品的独创性。
2.凡征集作品无论是否采用,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
3.各部门应对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智慧。
4.征集时间:即日起---3月25日
5.本通知的解释权归学校党委宣传部所有。
党委宣传部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