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系部:
2012年12月10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13年度项目申请通告》,通告中对限项规定、暂停申报、申报方式等内容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将其调整内容通知如下。请各系部和项目申报人予以关注,结合“关于组织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2年12月7日)与本通知,积极申报。
一、关于项目申请
1、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发布,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3sqsl/index.html)查询。
2、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3、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4.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5.2013年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自2013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我校的集中受理时间为自2013年2月22日开始,2月25日截止(学校将邀请相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阅,整理修改意见反馈申请人)。
6.201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7.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8.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3年1月1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
9.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所有申请书须用A4纸打(复)印,单双面均可,但签字盖章页必须向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10.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两年的申报新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研处制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请申请者逐项自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见本通知附件。
二、咨询及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2.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http://www.nsfc.gov.cn/
3.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
附件:
关于组织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第二次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