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机关各处室:
根据《关于在全院开展教育观念大讨论的通知》(兰工院[2012]1号)的要求,各系、部(中心)、机关各处室需提交“大讨论”活动总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要点
总结主要从“大讨论”开展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两方面进行总结,具体包括:
1.推进“大讨论”工作的具体做法。
2.“大讨论”期间主要研讨的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研讨后所达成的共识。
3. “大讨论”过程中的亮点工作有哪些?
4.“大讨论”所取得的主要成效有哪些?
5.通过“大讨论”各系、部(中心)、机关各处室对本单位今后的工作有怎样的思考或举措?
二、报送要求
请各系、部(中心)、机关各处室将“大讨论”活动总结纸制稿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于2012年1月5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发至641472425@qq.com。
联系人:朱玉红
联系电话:2867265
“大讨论”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