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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兰州工业学院第二期党校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校:
  为了做好兰州工业学院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根据学院党校统一安排,现将培训相关事宜安排如 下:
  一、培训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91年的光辉历史,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为重点。通过课堂讲授、自学、讨论等教育环节,使学员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理解,增进学员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明确新时期党员的标准及其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端正入党动机,了解组织发展程序,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创造条件,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培训内容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制度和纪律;
3.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和现阶段的任务;
4.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和入党程序;
5.端正入党动机,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6.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在争先创优活动中如何做到“五个带头”?
7.学习胡锦涛7.23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
8. 结合我们党和政府在现阶段的重大方针以及国际、国内重大时事,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9.针对社会上和校园内存在的对青年学生有较大影响的观点、思潮和深层次的思想问题,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三、培训时间
  9月24日(第五周)至11月23日(第十三周)。
  四、培训方式
  培训要按照《兰州工专党校管理办法》进行,举行开班仪式,集中授课、分组讨论、参观、撰写心得体会、组织考试、上报成绩和结业典礼,不得随意减少培训环节和程序。各分党校要认真审核培训学员资格,培训人数控制在所在系部学生总人数的10%左右。
  五、授课安排
  各分党校独立组织的授课由各分党校负责联系教室和确定授课教师,授课教师原则要求在指定范围内选聘。由院党校组织的集中授课待各分党校上报安排后,由党校办公室负责聘请教师和联系教室。
  六、教材发放
  培训教材由党校办公室统一发放。
  七、考试安排
  结业考试初步定于第11周(11月10日)星期六上午9点至11点进行,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试卷由学院党校办公室统一负责出题、印刷。监考、阅卷等工作由各分党校组织。
  八、相关要求
  1.各分党校按照学校的总体安排,提出培训计划,于9月21日前报党校办公室。
  2.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兰州工专党校管理办法》做好培训工作。校党校办公室在培训期间会根据各分党校的培训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3.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各分党校要将结业学员名单及优秀学员名单(按培训人数的5%确定)报党校办公室,由党校办公室核发结业证书和优秀学员证。

                        中共兰州工学院党校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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