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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暑假前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院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假前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7月6日——7月9日,各单位自查自改。
7月10日——7月11日,学院保卫处将组织人员进行全校性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影响校园稳定的情况;
  (二)实验室防火、防爆、防盗、用电安全情况;
  (三)库房存放物品的管理情况及教室的封闭情况;
  (四)学生公寓、办公场所和机房防火、防盗安全情况;
  (五)各单位目前存在的治安隐患,主要是重点要害单位,实验室、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情况;  
  (六)检查各单位目前存在的消防隐患,主要是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防火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易燃、易爆品存放管理情况等;
  (七)检查各单位师生暑假活动安排情况,主要是暑期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特别对有组织进行的各项活动事先进行安全教育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检查暑假有施工、改造、维修任务的单位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到保卫处登记、办理有关出入证等情况;
  三、要求
  (一)开展假前安全检查是保证假期安全稳定的重要措施,是为了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各单位要提高对暑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学院财产安全和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
  (二)各单位要组织专人,对照检查重点开展自查工作,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完成的,要确定整改方案和时限,在整改完成之前,要采取妥善措施,保证安全。
  (三)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骗、防抢、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事故、防自然灾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特别要加强防溺亡安全教育和学生返家返校的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防范传销欺骗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各系部要掌握本单位假期留校学生的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假期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五)有外出实习、参观学习和考察任务的,组织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加强外出师生的安全管理,圆满完成实习、参观学习和考察任务。
  (六)放假期间,各单位组织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信息畅通,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兰州工业学院保卫处
                          二0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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