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条件
(一)研究特色突出。在本研究领域具有显著的特色和良好的基础与优势,研究方向明确、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一般应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依托,提倡并鼓励交叉学科、跨学科申报。
(二)队伍结构合理。基地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省内知名的学科带头人;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优秀研究团队;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已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三)科研基础较好。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省内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科研整体水平居全省领先地位,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声誉;具备承担国家和省上重大科研任务,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任务。
(四)科研条件良好。拥有固定的办公研究场所和开展科研活动必备的办公设备、图书资料等。
(五)政策保障到位。学校有支持基地发展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每年能够按省财政拨付经费额度进行1:1配套经费支持。
(六)管理制度齐全。具有基地建设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科学、规范、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