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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兰州工业学院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报名兰州工业学院的考生需保证申报信息如实准确,缴费完成后,于2013年6月17日-18日到我校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应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硕、本)、学位证(硕、本)、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网报信息中涉及到的其它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以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层次证书为准。
  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所在院校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时必须“双证”齐全;应届毕业生如学历信息尚未上网,可不提供备案表。
  3.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择业证;在职人员须持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函件(按人事管理权限),根据有关政策,国有企事业单位见习期内人员不能报名。如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文件。
  4.部分专业(见公告)须持有能证明所学专业方向材料。
  5.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自荐书”2份,包括基本简历、课程表(本、硕)、研究成果等。
资格审查地点:兰州工业学院行政办公楼416室
  审查时间:6月17日-18日9:00-17:00。请岗位代码为单数的考生6月17日来校审核,岗位代码为双数的考生6月18日来校审核。外地考生不限单双。
  联系人:王礼  
联系电话:0931-2862473。

                            兰州工业学院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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