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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等学校图书资料系列、高等学校工程实验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评审条件
  1.高校教师系列正常晋升人员按《关于印发< 甘肃省高等学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甘人职 [2015]78号)文件执行;图书资料专业高级职称正常晋升人员分别依据省职改办《关于印发甘肃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甘职改办[1999]9号)文件执行;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正常晋升人员按照《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社发[2010]74号)文件执行;
  2.有关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论文、学历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系列转换的要求按《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甘人社通[2014]314号)、《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文件执行;
  3.高校教师定职副教授及校内低职高聘人员评审条件及要求按照《兰州工业学院师资队伍管理规定(修订)》(兰工院[2012]94号)文件执行;
  4. 破格晋升人员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个人晋升职称申请表(一式一份,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2. 教师资格证、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及现任职称证原件;
  3.论文、专著、教材、科研成果鉴定书、荣誉证书等原件(论文、专著、教材的出版合同及清样一律不作为评审依据),提交原件时请提前标明本人完成的论文标题或编写著作及教材的章节内容;
  4.填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并用A3纸打印一份(从人事处网页下载,填表说明详见附件1,请申报人员务必认真阅读附件,严格按照填表格式填写);填写《2016年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2717592313@qq.com,电子文档仅以本人的“姓名”命名 。简表严格按各系列职称简表格式填写,内容要求务必真实、详细、排序整齐;  
  5.送审文章复印件:申请晋升教授人员需确定2篇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作为送审论文,申请晋升副教授人员确定1篇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发表的本专业论文作为送审论文。送审论文均为复印件,各需复印一式2份(复印件包括封皮、目录、内容、封底,需装订),将送审论文的复印件装进大信封袋(信封袋自备,信封封面填写格式及要求见附件3);
  6.请申报人员将以上材料装在浅色布质手提袋(务必保证布质手提袋结实)中并附材料清单一份,材料袋上注明学校名称及个人姓名(不要打印粘贴)。
  四、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日期:5月16日至5月18日(由于时间紧急,请申报者务必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地点:人事处职改办(行政办公楼409)
  联系人:国洪建
  联系电话:2867559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及省教育厅不再受理材料:
  1.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未达到规定标准且不满足免试条件者;
  2.截止申报前无教学质量评估成绩者;
  3.上次高评会未通过,至今仍无新成果者;
  4.未按要求时间和组织程序上报者;
  5.未办理正式引进手续者。


 
人事处
2016年5月13日

  附件: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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