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上养老保险工作要求,我校职工在来校之前有企业工作经历的,请于2016年9月8日17点前将企业养老保险手册交至人事处(行政楼416,2862473)。无法提供的,根据省上要求,将不能认定相应视同缴费年限,请慎重对待。
人事处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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