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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按照学校安排,现就有关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在暑假前开展安全大检查,严密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部门能及时整改的,应立即整改,需协调其它部门整改的,应及时上报学校,协调整改;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落实值班制度,采取有利措施防火、防盗,把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暑假期间(2016年7月18日至8月26日),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学校教职工(含临时工)凭有效证件进出校园,保卫处工作人员不对任何教职工进行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与学校有业务往来、需进出校园的单位、个人,要严格按照学校预约制度,办理预约登记手续,经保卫处值班人员许可,方可进出校园。未经预约登记并获得许可,不得进出校园。其他人员谢绝进出校园。
  3.各单位、各部门举办各类培训班,要在放假前持学校许可文件和培训班学员登记册到保卫处备案,按照学校规定办理通行证,以便门卫查证、管理;举办培训班的单位、部门要在培训班举办期间安排专人值班,便于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
  4.暑假期间学校公务车辆和教职工车辆一律凭保卫处核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出校园;因公进出学校的车辆严格按照预约制度办理,其它车辆禁止进出校园。
  5.携带、运送物品出门要严格执行《出门证》管理制度。个人携带大件物品出门要提供物品所有权证明,车辆运送物品出门要出具由物品所在部门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部门印章的《出门证》,实行一车一证制。禁止无所有权证明和《出门证》的物品出门,保卫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物品提供证明,也不得通过电话等方式要求门卫执勤人员对物品放行。
  6.执勤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保证不脱岗、漏岗;要加大夜间值班的人员巡逻密度,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

兰州工业学院保卫处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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