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地方税务局龚家湾管理分局通知,要求全年收入(应发工资和其他收人)12万元以上的同志,填报《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两份)。请符合要求的人员,将表格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两份)于3月3日前交回财务处。需要查询有关信息的同志,请登录兰州工业学院--财务处网页,打开财务查询链接,输入您的工号,密码是123456。
财务处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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