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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17年《指南》预计1月15日前后可在网上查阅)、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以上资料均可在基金委网页查阅(http://www.nsfc.gov.cn)。
  2. 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处科研项目管理科申请开户
  3. 申请人和参与人必须在ISIS系统中确保使用唯一的身份证件号,即:拥有中国籍的人员一律采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号,拥有外国籍的人员一律采用本人有效护照号。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4.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5. 请认真阅读“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申请人是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直接负责人,申请人须确保申请书和相关申请支撑材料符合事实,真实有效,无错误、无虚假,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学院/医院对申请书是否合规、完备和真实负有审查职责。
  提醒:ISIS系统将提交后的申请书正文部分和数据库中(包括当年申请的和往年申请获批和未获批的)各学部、各类项目申请书进行相似性比对,并将相似性比对结果反馈给评委或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二、申请书的提交
  1.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与电子版申请书内容及版本号一致。申请修改与撤回事项请与科研项目管理科联系。
  2. 申请人应在学校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申请书的提交。校科技处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申请书替换。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 纸板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
  2) 证明信、推荐信、导师同意函、承诺函、伦理审查表、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一份;
  3) 单张签字盖章页一份;
  4) 签字的《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一份。
  提醒: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在申请书中的签名应能够清晰辨认,并保证签名和打印的姓名汉字一致。
  三、申请书提交和合作单位盖章时间:
  1)我校已经在ISIS系统中设置了网上提交的截止时间。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网上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日16:00;其他项目网上提交的截止时间为3月10日下午16:00。
  2)各学院请于2月23日前将项目申报清单提交学校科技处,统一进行专家评议、项目辅导。
  3)学校集中办理合作单位盖章的时间:3月1日——3月10日。请需要办理合作单位盖章的老师到校科技处办理盖章手续。
  联系人:张志勋 联系电话:13919292008

科技处
2017年1月10日

  附件:1.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3432.htm

     2.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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