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各直属团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校、院两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立项的通知(兰工院团发[2016]1号)》文件要求,2016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校院两级相关工作,经中期检查,共有50项校级项目、63项院级项目获得顺利进展。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锻炼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将项目研究成果进行展示,并为第十一届“挑战杯”甘肃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遴选作品,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挑战杯”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2016年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成果终审展示,同时进行项目验收和结项。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一、参赛对象
2016年校院两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成果(须为中期检查通过的项目)
二、参赛作品类型
1.发明制作类作品(发明、制作、创造、革新等)
2.学术论文(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
3.社会调查报告
三、参赛作品提交方式
1.发明制作类作品,需提交作品申报书、作品说明书及实物或模型。
2.学术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需提交作品申报书、论文或调查报告原文,正式发表的须提交刊物原件。
3.所有参赛作品请于3月底前统一上交所在学院团总支办公室,各团总支整理汇总后于4月10日前上报团委办公室。纸质材料(申报书、作品说明书或论文)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43184003@qq.com,联系人:周雅娉,电话:2861947。
4.发明制作类作品的实物或模型,待终审展示前由各学院自行布展陈列。
四、终审展示时间地点
决赛暨终审展示时间:2017年4月中下旬
决赛暨终审展示地点:待定
五、作品评审原则
1.作品评审由第九届"挑战杯"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组专家评定。
2.参赛作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进行评审。
3.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是否有创新以及作品的难易程度等方面因素。
4.作品评审依据《“挑战杯”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评审规则》进行。
5.获得兰州工业学院2016年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立项的研究成果必须参加此次终审展示。
团委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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