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学生宿舍安全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甘教高〔2016〕42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甘教安〔2016〕6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和管理,特安排我校冬季学生宿舍管理的工作,具体如下:
一、 工作安排
1.严格校外住宿学生教育与管理
依据《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第八条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有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者,按学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各二级学院要深入宿舍排查学生校外住宿情况,利用班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校外住宿的危害。加强和公寓中心的信息沟通,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2.加强宿舍用电安全和防火工作
目前已进入冬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安排对所辖全部学生寝室进行安全用电和冬季防火的全面检查。教育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切断电源,不留隐患;严禁私改电源、乱接电线;严禁违章电器和劣质电线、插线板的使用;严禁抽烟和堆放垃圾;杜绝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规现象应坚决、果断处理,确保宿舍安全。
3.加强学生晚归检查,切实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按学校要求深入各学生公寓楼,周密部署对晚归学生进行检查,并对晚归的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进一步落实辅导员和班主任进宿舍,推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辅导员和班主任进学生宿舍是做好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教育工作的重要保证。辅导员和班主任通过进宿舍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关心日常生活所需,化解矛盾冲突,促进宿舍文明建设,维护校园的良好秩序。辅导员和班主任进宿舍将作为学院学生工作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安全工作。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学生的防火防电安全意识。
3.精心部署安排自查,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4.认真做好各种检查的记录,务必准确。对于检查出来的违纪学生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和教育。
5.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紧密沟通,团结协作。
6.各二级学院集中自查(2016年11月14日-23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学生处。
7.学生处,公寓中心、保卫处和团委等相关部门于2016年11月28日-12月6日期间对各学生宿舍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整理、整改。
8.公寓中心定期将晚归和校外住宿情况及时通报各学院。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学生宿舍安全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宿舍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各学院要从保护学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措施,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处
兰州工业学院公寓中心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