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11号)、《关于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甘政发﹝2015﹞3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强化项目库在预算编制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切实保障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需要,现就填报2018年部门资产配置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日常工作等实际需要,长远规划、从严控制、合理配备,认真组织填写《2018年度兰州工业学院资产配置预算部门申报表》,此表将作为学校申报2018年度省级资产预算配置的基础数据。
二、各单位、各部门所申报的2018年度新增资产均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对未纳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处原则上不予采购。对未经申报审批擅自采购的资产,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实验室管理处将按照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不予验收,财务处不予报账。
三、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全部按照《甘肃省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甘财采﹝2016﹞9号)实施政府采购。
四、《2018年度兰州工业学院资产配置预算部门申报表》由本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实验室管理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到309664207@qq.com和304382648@qq.com。
五、电子版格式为excel表格,文件名为:部门名称+预算申报表。
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6月9日
附件:
2018年度兰州工业学院资产配置预算部门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