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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兰州工业学院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兰州工业学院2017年计划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9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列表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7年第二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结束。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生现场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三证齐全);有工作单位的博士研究生要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现就读院校证明报名(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
  邮件报名的考生,须如实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凡报名邮件48小时内回复。
  2. 2017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必须仔细阅读“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及“兰州工业学院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附件),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因个人原因未满足“应聘人员基本条件”、“招聘专业”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者不予报名。
  三、考核及考察
  博士研究生考核采取面试考核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考核时间拟定于6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
  考察由两人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对考生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考察时,应聘者须出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证处于公示期尚未发放的,须提供学校同意授予学位并在公示期的证明)。国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学历认证书。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人员的数量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校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七、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聘工作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
  八、本年度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领导,兰州工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招聘联系人:王礼
  地址: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08室)
  联系电话:0931-2231753
  监督电话:0931-2861447
  报名邮箱:9161412@qq.com

兰州工业学院

2017年4月

  附件: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2017年第二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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