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17﹞26号)有关要求,先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人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在职教师。
2.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士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人民群众公认。
3.师德考核优秀。
二、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2017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并准备相应证明材料,于2017年5月5日12:00前报人事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彦成
联系电话:2867559
人事处
2017年4月27日
附件:
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