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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2018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体系
  2018年省级科技计划按照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知识产权计划等5类主体计划组织实施。
  (一)科技重大专项计划。依据《甘肃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科技重大专项主要方向,充分体现政府目标和创新导向,整合科技资源,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集中力量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项目,促进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技术需求,以解决经济社会公益性技术创新和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培育新兴产业为目标,在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等领域支持开展新产品、新设备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的基础性研究开发,为解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做好持续性的技术储备,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科技成果。支持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多领域的科技创新合作。
  (三)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围绕行业、企业、区域技术需求,支持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产业化,围绕扶贫、医养、生态、安全、社会管理等科技惠民成果转移转化开展示范应用,引导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包括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民生科技计划等专项计划。
  (四)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落实《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优化整合现有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平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创新基地平台,布局形成新的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完善评估评价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建立科技创新基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的稳定支持机制。鼓励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对外开放共享和提供技术服务,实现跨机构、跨区域的开放运行和共享。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省杰出青年基金、基础研究创新群体、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等相关人才计划的顶层设计和有机衔接。探索实施重点基础研究项目。
  (五)知识产权计划。围绕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促进我省知识产权创造,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发挥知识产权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支持专利权质押融资补助、市州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以及专利申请资助等。
  二、组织申报说明
  依据《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2018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在新的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运行。省科技厅及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共同实施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分类实施限项申报制度。
  (一)组织管理流程
  项目组织申报基本流程为: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推荐单位推荐、主管机构审核受理等基本程序。项目申报和初审推荐工作在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sstc.gov.cn/program)上运行。
  1.项目申报
  只受理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学研联盟等组织申报的项目应在申报单位(依托单位)备注中说明。涉密项目不得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2.初审推荐
  按项目申请单位的行政隶属或属地关系初审推荐。市、县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县(市、区)、市(州)科技局初审和推荐;省直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其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推荐;中央驻甘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本单位初审和推荐。
  3.审核受理
  省科技厅有关主管部门会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通过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受理,按程序组织项目论证评审。
  4.材料报送。
  (1)申报项目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机构)审核受理后,申请人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项目纸质申报书(申报书份数一般为2份),于网络申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学校科技处。
  (2)为了便于项目论证评审,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项目需在项目申报系统上传项目实施基础条件相关视频及照片(视频播放时长限制在3至5分钟,大小不超过30M;照片不超过3张,合计大小不超过10M)后,方可提交项目电子申报书。
  (二)限制情形
  有下列情形的项目申报单位或负责人,按照限定条件申报。
  1.项目主要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
  2.项目负责人每人限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新申报项目。
  3.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科技计划体系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
  4.已在省级科技计划或者其它渠道资助的项目不得进行再次申报。
  5.项目申报应坚持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6.各类科技计划将根据需要,统一组织查新查重(无需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查新报告),查新查重结果将作为项目论证评审的重要依据。
  请各位老师登录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没有申报账户的请及时联系学校科学研究处开通账户。学校网络审核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待项目审核通过并推荐后按照各专项组织要求送交纸质版申请书(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志勋
  电 话:2865058
  邮 箱:43420811@qq.com

科技处
2017年11月1日


  附件:2018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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