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17 号)、《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指导意见》(甘安委发电〔2016〕5号)、《甘肃省遏制重特大事故标本兼治工作措施》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大检查工作内容
(一)安全机制、制度建设
单位安全工作机构是否健全,是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逐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各级各类人员是否按“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生产、实验(训)、安全提示等安全防范规章;业务涉及安全的单位是否建立业务工作安全应急预案;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布置安全防范工作。
(二)安全教育管理
学生管理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经常性安全防范、法制安全、预防犯罪、反邪教、心理健康等教育培训;师生遵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情况。
(三)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食堂、小卖部、饮用水安全;食堂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消毒、保鲜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疾患;对外承包经营的学生食堂是否按照要求实行经营准入制度,同时是否加强对承包经营者的管理,杜绝恶性竞争事件发生。
(四)消防安全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甘肃省消防条例》等法规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管理情况;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识,室内外电线联接、师生宿舍电器使用、安全出口标识等达标、符合要求情况;是否存在建筑楼宇疏散通道堵塞、消火栓无水、灭火器过期等安全隐患。
(五)人员密集场所和特种设备安全
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电器、电路、消防设施、应急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检修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保证其安全运行;各类实验(训)室要强化每日自查工作和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工作。
(六)交通安全
加强对接送师生车辆安全的排查。学校接送教职工、学生的机动车,要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时间安排:2017年9月19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9日至9月25日)
制定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方案,通过召开会议,搞好动员布署,发动教职员工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
(二)自查整改阶段:(9月26日至11月30日)
对照检查内容,周密计划、科学统筹,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确实消除影响学校安全发展的各类隐患、问题,全面提高安全建设水平。
2017年11月30日17时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将自查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无安全隐患。
(三)督导检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由学校分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组成督察小组对各单位、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兰州工业学院综治办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