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计划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根据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选择研究范围和方向。
二、申报条件
参照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公告条件,具体申报条件以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公告为准。
三、申报程序及安排
1.2017年9月中旬:宣传指导阶段
科技处发布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通知,各二级学院确保将预申报通知通过合适途径告知本学院每一位教师。
2.2017年9月20日-2017年10月31日:申报论证阶段
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学院教师确定项目选题,撰写项目申报书,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初评,并于2017年10月31日之前,将初评后的申请书纸质版两份交科技处。
3.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30日:专家评审阶段
科技处将于2017年11月初科技处邀请校外专家,召开项目评审会,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评审结束后科技处及时将意见反馈给申报人。
4.2017年12月1日-2018年1月10日:修改完善阶段
项目申请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凝练申请书,完成申请书修改稿,并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提交科技处。
5.推荐、报送阶段
科技处依照省社科规划办正式申报通知要求,按时报送项目申请书。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志勋
联系电话:2865058
电子邮箱:43420811@qq.com
科技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