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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领导干部个人超标使用办公室进行整改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对领导干部个人超标使用办公室进行整改的通知》(甘教办函﹝2017﹞18号)和《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领导干部个人超标使用办公室进行整改的通知》(﹝2017﹞132号)精神,学校要求对领导干部超标使用办公室进行整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涉及的领导干部个人超标使用办公室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2.办公室标准面积(使用面积):正厅级不超过30平方米、副厅级不超过24平方米、正处级不超过18平方米、副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科级及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
  3.要求9月8日下午4:00前各单位必须完成整改工作,整改结果填入《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个人超标使用办公室整改情况报表》报后勤管理处(后勤楼206室),电子版发至515993172@qq.com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整改,严格执行办公室面积标准,确保整改到位。学校将于9月11日-13日期间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兰州工业学院

2017年9月5日

  附件: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个人超标使用办公室整改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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