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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党校第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的认识,增强思想政治素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学校党校决定举办第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已满十八周岁,且递交申请后经过半年以上考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6月10日发布)的要求,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在校学生和教职工。
  二、重点学习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简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等。
  三、培训方法
  培训要按照《兰州工业学院党校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举行开班仪式,集中授课、分组讨论、音像教学、社会实践、撰写心得体会、组织考试、上报成绩和结业典礼,不得随意减少培训环节和程序。
  集中授课以学校党校举办的专题辅导和分党校的讲座、音像教学等多种方式进行;自学由学员自行安排,主要是对党课培训教材进行研读、对党课培训内容加深理解;社会实践由各分党校负责组织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为主。
  培训班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
  四、培训时间
  培训从4月13日开始,至5月11日结束。
  五、授课安排
  各分党校独立组织的讲座由各分党校负责联系教室和确定授课教师,授课教师原则要求在指定范围内选聘。学校党校组织的专题辅导,由学校党校办公室负责聘请教师和联系教室。
  六、结业考试及证书发放
  培训班结束后,有学校党校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由学校党校统一命题,初步定于2018年5月5日上午9:00-11:00考试(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对本级党组织参加考试学员试卷的发放、收缴和批阅。凡违反学员守则或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结业,考试作弊者取消其在校期间入党资格。
  经考试、考勤合格者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登记表,并由党委组织部(党校)审核盖章,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依据。
  九、培训要求
  (一)各分党校按照学校的总体安排,提出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环节:
  1.开班典礼
  2.专题讲座(不少于5次,10学时,含学校党校集中授课2次,4课时,详见附表)
重点:《中国共产党章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学习辅导。
  3.分组讨论(1次,2学时,应确定主题并做好记录)
  4.音像教学(2次,4学时)
  5.实践活动(1次,2学时)
  6.撰写学习心得(1篇,2学时)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心得交分党校存档,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心得由所在二级党组织存档。
  7.结业考试(2学时)
  8.结业典礼
  各分党校专题辅导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培训计划于4月12日前报党校办公室。
  2.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兰州工业学院党校管理办法》做好集中授课的组织和学员培训的各项工作。学校党校办公室在培训期间会根据各分党校的培训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3.为了保证培训班的培训质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督促学员准备《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大报告》(全文)(可从“共产党员”网下载)等相关资料,并认真自学、研读。
  4.各分党校要将考试成绩登记表、结业学员名单和兰州工业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登记表。于5月10日前报送党校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01室),由学校党校办公室核发兰州工业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登记表。
  联 系 人:于 婧
  联系电话:0931-2861974

中共兰州工业学院党校
2018年4月8日

  附件: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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