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接税务局通知,2017年收入超过十二万元的教职工,个税在网上自行申报。申报程序如下:
一、请进入财务处网页,查询2017年收入,应发工资总额(扣除工资类差及取暖费)超过十二万元的教职工,请手机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扫描后关注“甘肃地方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在“个人办税”注册、登录。

二、 请返回“个人中心”,在第一栏当前身份进行微信实名认证,并且在微信钱包需绑定银行卡。
三、 请进入“甘肃地方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登录、点击涉税服务,进入界面,点击12万元个税自行申报,请按照提示操作!
四、 需要注意事项:
1. 填写在华天数365天;2.填写邮编号码730050;3.选择职务、职业;4.核对工资及薪金所得;5.核对应缴税款与已交税款是否一致(不一致请不要继续填写)。6.申报时间: 2018年3月30日前。
五、 全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1.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发工资总额-工资类差-取暖费-三险一金-3500*12;2.应缴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555*12;3.年终绩效考核、超课时费、教学科研奖励,在18000元以下, *3%的税率,在18000-54000元之间, *10%的税率,并减去105的速算扣除数。4.实际缴纳税额=2小项+3小项。
望广大教职工周知!
财务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