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因财政下拨公务卡额度年底前必须用完,从即日起,凡在公务卡的结算范围之内(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接待费、出差购买机票及住宿费、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维修费、小额购置费、车辆燃油及修理费等)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否则不予报销。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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