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安排意见》,毕业生档案整理和寄送工作是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我校毕业本/专科生档案需在7月13日前完成整理和寄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我校毕业生档案及时、准确寄往各相关单位,现将档案整理、寄送及后续工作的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须指定一名辅导员或教职工作为毕业生档案整理寄送工作的负责人,按时按要求完成本学院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
2.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才能转递。因此,将每个毕业生的所有档案材料收集齐全,整理档案时一次性完成归档工作,避免因重复归档而造成档案整理、投递延误,进而影响毕业生就业或升学。
3.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及党员档案一同寄送,寄送方式为邮政部专用EMS标准快递。
4.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业务函【2015】117号《关于规范机要通信渠道传递大学生档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15年6月1日起,机要通信机构不再收投“大学生档案”。为保证“大学生档案”的顺利接收,我校学生档案投递工作将通过中国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转递档案。
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安全地将学生档案转递到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各二级学院于7月6日前填写《2018届毕业生档案寄送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1076216205@qq.com。填写要求如下:
(1)寄/收件单位:必须填写寄件、收件单位全称,不得虚拟;寄件单位统一填“兰州工业学院学生所属学院”。
(2)寄/收件人:填写全名,不许简写(如王先生、李小姐);寄件人填毕业生本人信息。
(3)寄/收件地址:收件地址按省、市、县、街道、门牌号码(楼、单元、楼层、房间或柜台号)填写完整,农村地址必须按省、市、县、乡、村的顺序填写,如无法查实可填写单位。寄件地址填写为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4)寄/收件人电话:必须填写,寄件人处必须填写11位手机号码,可以是学生本人或家长的电话,邮件送达后会回复短信至“寄件人电话”;收件人处优先填写手机号码,若填固话号码则须填写“区号+7或8位固话”。
(5)邮政编码:如确实无法查到可不填写。
(6)备注:填写学生学号,区分同名同姓的学生。
5.《2018届毕业生档案寄送信息统计表》(电子版)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邮政,邮政会派专人上门完成邮件封装与寄送。档案发出后毕业生或二级学院可根据EMS单号登陆http://www.ems.com.cn/查询档案流转信息,毕业后三个月内,若用人单位未收到毕业生人事档案,请尽快与邮局联系查询。联系电话:0931-2333212,13321216227;联系人:苏锦梅(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兰州市邮政局西津西路邮政支邮业务部主任)。
学工部
2018年7月3日
附件:
毕业生档案寄送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