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8年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正式启动,相关文件请查阅学校OA系统,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11月28日-12月6日:个人申报,部门推荐
(1)12月4日中午12点前,各教学部门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2)12月5日,将学校分配名额通知各教学部门。
(3)12月6日下午5点前,各教学部门将推荐名单等材料报人事处,同时在部门内公示。
(4)12月6日下午5点前,被推荐人将送审论文复印送人事处,具体要求附后,同时报送各类证件及任职期间业绩成果原件。
二、12月10日-12月18日:材料联审,论文送审
(1)12月10日-18日,材料联审、论文外送盲审。
(2)12月18日,反馈材料联审及论文送审结果。
三、12月19日-12月25日:组织评审,公示资格
学科组答辩评议时间另行通知至个人。
四、12月26日-12月31日: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材料整理归档,按要求工作总结,并上报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1)为保证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有序,保障参评人权益,请各教学部门成立职称工作小组,组织学习政策文件,认真负责地审核申报人材料,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督促参评人按照时间安排报送相关材料。
(2)各教学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人事处沟通以及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并加QQ群675990460,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3)请被推荐人报送业绩成果原件时,选用结实可密封布袋,并用标(挂)牌标注姓名。
(4)人事处职称工作联系人:牛彦成,2867559,行政楼409。
附:送审论文要求
1.评审正高级选择两篇代表性论文各复印两份,评审副高级选择一篇代表性论文复印两份。
2.复印件上不得出现作者单位、作者姓名,单面复印。
3.送审的文章复印件包括期刊杂志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4.申报人须提前确定好送审单位,除外语专业外,其他专业送审论文须为中文写作。
人事处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