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加快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及《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甘科计[2007]4号文)精神,2016年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到期。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部分未完成结题工作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需尽快完成验收结题工作,现将结题验收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科技报告
根据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启动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 甘科计函〔2015〕46号)要求,2015年10月8日起,省列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和自然基金项目申请验收时须先提交科技报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用填写科技报告)。项目负责人请登陆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gsstc.gov.cn/Program/,旧版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为申请项目时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项目实施期内每年1月31日前须提交上年度报告,验收时须先提交科技报告,科技报告科技厅审核通过之后,方可填写结题报告。填写科技报告时需要“科技报告授权码”,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之后,点击左侧的“填写科技报告”,在右侧即可看到相应项目的“科技报告授权码”,科技报告提交后三个工作日即可审核完成,如未通审核请及时查看科技报告呈交系统中“退回修改”栏退 回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
二、填写项目结题报告
科技报告填写完毕后,应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登陆甘肃省科技厅计划管理系统,点击左侧“项目验收申请/填写验收申请”,在“申报年度”一栏输入要结题项目的申报年度,点击“查询”,在对应项目方框前面选中相应项目,点击“填写验收申请”,按系统要求逐项填写完毕后保存并提交。系统提交完毕之后请将结题纸质材料按科技厅装订要求交至科技处,科技处提交结题纸质材料至科技厅主管处室,科技厅主管处室审查合格后网上予以通过。
三、特别关注
1.关于项目结题的成果要求
基础研究类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结题时,成果必须有标注科技厅项目批准号的相关论文,否则不予结题。
2.项目组变更事宜
项目组成员变更时,需填写《项目组人员变更申请表》(详见“甘肃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流程”),新增的项目组成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过程作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主要指发表了和项目相关的标注了项目资助号的论文),否则不能新增人员。
四、时间及材料装订要求
1.所有应结题项目须在2018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结题工作。请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项目结题材料交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2.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结题材料必须双面打印,准予结题表调整为正反一页,材料胶装一式五份。发表文章仅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第一页和带基金号的页面(无杂质封面及目录的文章可只附文章第一页和带基金号的页面)。其他事宜请咨询科技处。
联系人:张志勋 电话:2865058
科技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