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是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项目深度融合、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2017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 号)(附件1)发布,采取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持续监测评估的方式,分年度统筹规划。教育部统筹规划到2020年认定1000项左右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作为2017年开展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深化和拓展,2018年教育部又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 号)(附件2),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
为切实提高我校实践教学水平,同时也为申报2019年、2020年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项目培育,教务处拟申报立项建设一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为做好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围绕教育部规划的2019、2020年拟立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涉及到的学科专业方向(见附件1),打造我校虚拟仿真项目,为申报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做好项目培育。
二、拟立项范围
学校每年都将开展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请各学院认真学习(附件1、2)两个教育部通知精神,根据通知指导思想,认真梳理本学院各专业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实验实训实习教学课程内容,也可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从而提出拟开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并填报(附件3)。各学院根据教学需求制定规划,逐年逐批申报。
三、申报及评审流程
1.学院组织各专业教师认真梳理实验实训实习课程及教学项目,提出拟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填报申报表(附件4)。
2.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及申报书质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
3.对通过评审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结合申报经费预算和已有条件给予建设经费。
4.2019年、2020年教务处将根据立项项目建设情况和上级部门当年允许申报的学科专业方向以及给予我校的申报名额,推荐申报当年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
四、时间要求
1.2019年5月12日前,各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附件3)纸质版一份、拟申报项目申报书(附件4)纸质版(须签字、盖章)一式五份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教学科(行政楼217),同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许老师(电话:2861528)。
2.2019年5月18日前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申报项目组提前准备好PPT等汇报材料。随后进行公示、立项。
请各学院及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结合学科专业发展和实践教学需要,统筹规划,安排专人负责,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19年3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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