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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本学期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的通知

  为了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促进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发展,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从即日起面向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咨询范围
  教师咨询服务:婚恋情感、亲子教育、家庭关系、情绪管理、个人成长、舒缓减压。
  学生咨询服务:心理测评、人格测评、人际交往、情绪压力、学习考试、情感恋爱、自我认知、择业就业、挫折与心理危机等。
  二、咨询方式
  (一)面谈心理咨询
  有意愿的老师请提前联系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王心亮老师(电话:2861714 邮件:1056550583@qq.com),中心负责协调安排校内或校外心理咨询师进行咨询。有意愿的学生请提前电话预约中心王心亮老师(电话:2861714 邮件:1056550583@qq.com)或宋秀芝老师(电话:2861643 邮件:2579196581@qq.com),双方协商确定咨询时间后,在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的前提下,进行一对一深入个体心理咨询。
  (二)团体心理咨询
  本学期将会举办若干专题性团体心理咨询或心理沙龙,涉及人际交往、自我成长等。具体请留意校内媒体、海报。
  (三)在线心理咨询
  (1)心灵邮箱:1056550583@qq.com;2579196581@qq.com
  (2)QQ个体咨询:1056550583@qq.com;2579196581@qq.com
  三、咨询须知
  (一)请来访者按照约定时间前来咨询,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前来者,则须提前至少半天电话告知。
  (二)每次心理咨询的时间为50-60分钟,原则上,每周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分次到多次进行。
  (三)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案例记录、测验结果、个人信息和其它相关资料,均属专业机密信息,我们会为您绝对保密,为此我们确定咨访关系后将签署《心理咨询保密协议》。
  (四)来访者在咨询过程中,如对咨询效果不满意或有意见,可随时终止咨询。
  (五)咨询时间、地点
  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1:30、下年14:00-17:00
  地点:1.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学生工作处301室
     2.第一教学楼二楼B区B208

党委学工部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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