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专业实践与应用能力,为学校转型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坚实的师资保障。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参见《关于印发〈兰州工业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的通知》(兰工院〔2019〕88号)第四条之规定。
二、认定程序
(一)申请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教师,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表》(附件1),并将认定表(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四份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至所在教学部门。双肩挑人员向业务所归属的教学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教学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对个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在认定表(附件1)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连同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送人事处;
(三)人事处联合教务处、科技处、实验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人事处将审核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进行审定;
(五)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人事处确认登记、备案。最后由学校颁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证书。
三、材料提交
各教学部门于2019年7月8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各申报人认定表(附件1)一式四份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人事处(行政楼405)。汇总表及认定表电子版发送至593635333@qq.com,邮件主题分别命名为“教学部门+汇总表”和“教学部门+教师姓名”。
人事处
2019年6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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