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教学奖励办法》(兰工院2019[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2019学年度教学奖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对象
奖励的基本条件是以兰州工业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校教师和学生。在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以证书、文件、论文时间为准)取得的教学类成果的标志性成果,包括教学成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与实践教学建设、学科技能竞赛、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改革项目、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等。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兰州工业学院教学奖励申报表》,并提供成果证明材料(1式1份)。
2.教学奖励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填写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统一报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审核,网上公示。
4.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办公会审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中心)广泛宣传,于2019年9月2日中午前将《兰州工业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复印件一份,复核原件)送至教务处综合管理科(行政楼221办公室),将《兰州工业学院学科技能竞赛奖励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复印件一份,复核原件)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创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胡老师(584611965@qq.com,2861856)
李老师(346815452@qq.com,18919080653)
教务处
2019年8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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