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学校首页 | 校友网 | OA系统 | 图书馆 | 数字校史

推荐新闻

通知公告

兰州工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5号)

  为全面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全省高校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近期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即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群、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一律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作业,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对所有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维修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健全制度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工复产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监管部门。保卫处和后勤管理处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安保人员培训、环境卫生整治,为学校正常开学提供有力保障。
  2.严格实施校园区域封闭式管理,落实教育部"五个一律"防控要求,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凡出入家属区的,严格执行"一户一证"和身份证查验、测温、登记制度;凡出入学校南北校区的,实行身份证或工作证查验、测温、登记制度。无相关证件、未经核实身份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切实做到"四类人员"不流出、不进入。
  3.学生处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有关精神,制定学校《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预案》,进一步细化落实错时开学、错峰返程要求,合理有序地安排学生返校;要切实做好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学生处、各学院要全面摸排、准确掌握学生所在地信息、健康状况等情况,组织院(系)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采取"1对1""人盯人"措施,全面掌握学生动态,特别是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学生情况。主动联系每一位学生,随时畅通联系、传递信息,强调不得提前返校等要求,如未经批准擅自返校,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
  5.后勤管理处要通过内部购买和争取有关方面支持等途径,抓紧做好学生返校时与开学后测温、消毒等防护物资储备。
  6.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兰州工业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教学工作预案》提出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充分利用线上教学资源,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7.招生就业处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使用甘肃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平台做好"互联网+"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积极运用"互联网+就业"模式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需求衔接,充分利用网络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工作。
  8.按照学校《关于做好"党员先锋岗"值班工作的通知》,在家属区值班的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值班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家属院和各楼宇网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将发现和发生的异常和特殊情况及时向家属院带班领导请示汇报,协助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按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范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
  9.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网格长和各网格管理员、监督员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对防控工作各岗位的监督检查,对拒不落实《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网格化管理督查办法》和学校公告要求的,依规进行严查严处。
  本公告自2020年2月15日18时起施行。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通知到全体师生,并严格遵照执行。

兰州工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

上一条:兰州工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组织... 下一条:关于做好“党员先锋岗”值班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 2011-2020 陇ICP备16000076号 版权所有:兰州工业学院 访问量:3244568 次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联系电话:0931-2861012 邮编:730050 传真:2861111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8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