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八号楼各住户:
我校六、七、八号楼房屋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已完成了初始登记,已进入到核税、办证阶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住户须提交如下资料:
1.购房者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及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2.购房者本人结婚证(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丧偶需提供户口本丧偶页或死亡证明)。
3.兰州市房屋登记电子信息查询证明(包括家庭成员、军官证号、曾用名等)。
4.家庭住房诚信承诺书
二、相关说明
1.兰州市房屋登记电子信息查询证明,在南关十字民安大厦二楼大厅查询打印。
2.家庭住房诚信承诺书的填写
(1)第一行在受让人的方框中打√。
(2)第三行在购买的方框中打√。
(3)其余的方框中根据实际情况打√。
(4)承诺书需承诺人签字,并按手印。
3.六号楼购房面积为144.77平方米;七、八号楼购房面积为110.27平方米。
4.以上资料在8月7日之前做好准备。具体交件时间为8月10—11日。交件地点为后勤楼206房间。
5.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手机号1391919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