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二、时间安排
11月30日至12月6日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5.“七五”普法工作成效。
四、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1.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2.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三进”工作,深化法治宣传教育。马克思主义学院要持续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三进”工作,特别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育教学工作,让宪法和法治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3.推进“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各学院要组织积极学生参加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
责任单位:各学院
4.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学校团委、分团委要组织青年大学生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责任单位:各团委、分团委
5.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师生通过专题学习、《民法典》诵读、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责任单位:各学院
6.利用宣传阵地,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宣传部要通过广播站、新媒体平台、宣传橱窗等阵地及时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增强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内容,切实担负起相应工作任务的组织领导职责,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各单位(部门)重要工作日程,结合实际,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二)精细组织,营造浓厚氛围。各责任单位要精细组织做好相关活动的开展,落实单位(部门)的普法责任,并做好活动开展的过程记录和档案保存等工作,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活动报道,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加强协作,注重宣传实效。各责任单位之间要积极沟通、加强协作,努力提高宪法宣传实效。要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的优势,务求提高宪法宣传学习实效。
请各责任单位于12月7日前,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高菊(电话:2867360 邮箱:376359836@qq.com)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