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改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经研究,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甘肃省高等学校青年博士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目的
青年博士基金项目旨在面向国家和甘肃重大战略和前沿需求,围绕我省传统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引领技术,激励原始创新,实现重点领域突破,统筹学科布局,推动学科交叉,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战略科技人才,着力支持博士青年学者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培养优秀学术骨干,造就一批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二、申报限额
我校限报3项。
三、支持方式及执行期限
省财政单个项目资助经费标准为10万元。项目执行期限为1年。
四、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内高校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科研人员,年龄45周岁(含)以下,已获得博士学位。
2.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鼓励研究生参与项目研究。
3.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本通知的补充条件。
4.本年度受理申报的青年博士基金项目,每名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目前承担各类省财政资助的科技项目且处于在研状态的;
(2)三年内各类省财政资助的科技项目未通过验收结题的:
(3)同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的;
(4)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的;
(5)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申报要求
(一)青年博士基金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进行竞争遴选,经同行专家评审公示后,择优推荐。省教育厅将对推荐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资助。
(二)需查新查重(建议到兰州近代物理研究所院内的甘肃省查新检索服务中心(857061326(QQ群))办理,处理时间约需1周),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确保申报质量,凡出现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诚信问题者,取消申报资格并责成申报单位依法启动问责机制。
六、提交时间和评审方式
(一)2021年4月14日16:00前,各申报人将《甘肃省高等学校青年博士基金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甘肃省高等学校青年博士基金申请书》一式4份(申请书与相关证明材料A4纸双面合并胶装)报送科技处(行政楼227),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至515795505@qq.com(请勿通过QQ传送)。
(二)视报名情况,学校另行组织评审和答辩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联系人:岳武
监督电话:2865085
2021年4月1日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