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遴选组建全省民政领域专家库的函》(甘民电〔2021〕2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高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强烈的为民爱民情怀。
(二)熟悉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慈善事业、社会工作、社区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服务、收养登记服务、殡葬管理服务等领域具有深厚的研究积累或者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身体健康,时间充裕,能积极主动承担和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
二、推荐程序
根据文件要求,学校可向省民政厅推荐1—2名专家人选,各教学部门向学校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符合推荐条件的申报人员向本部门提出申请(“双肩挑”教师按所从事专业向教学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同意推荐后将申报材料汇总报人事处审核,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民政厅。
三、申报材料
1.推荐人选《甘肃省民政厅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纸质版,电子版。
2.推荐人选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和代表性研究成果材料的电子版(PDF扫描件)。
3.申报材料于2021年3月19日前报送至人事处405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93635333@qq.com。
(联系人:刘维平,0931-2839681)
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