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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建兰州市科技专家库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接兰州市科技局通知,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全市科技创新和决策服务中的咨询参谋作用,进一步推进决策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提升兰州市科技创新服务水平,按照《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开征集全市科技创新主要学科与产业领域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兰州市科技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取专家个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或其他方面推荐、市科技局综合遴选入库的方式进行。推荐入选兰州市科技专家库的专家为全市科技创新主要学科(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经济领域专家及第一、二、三产业领域)的高层次科技人员及管理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入库专家应熟悉市内外科技领域相关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高,同时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失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创新动向,熟悉兰州市经济发展状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专家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65周岁。国家级专家、部分稀缺专业人才,身体健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评价、评审服务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

  1.科技领域专家

  ①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

  ②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

  ③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从事相关研究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

  ④担任国际或国内学术组织高级职务,或参与过国际或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2.产业领域专家

  ①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②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③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从事相关研究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

  ④担任国际或国内学术组织高级职务,或参与过国际或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入库专家职责

  入库专家受市科技局委托,负责对区域创新发展规划编制、科技项目评审及结题验收、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估、评价,并对评审、评价等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三、入库方式

  凡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申请成为兰州市科技专家的,需填写《兰州市科技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需空白处签名)报送科技处(行政楼227室),发送电子版至邮箱:515795505@qq.com(请不要通过QQ直接发送)。

  四、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我校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16:00时。本次征集结束后,市科技局将常年受理申请,科技处拟定每个季度月末的25-19日集中受理,请有意愿者及时联系。

  联系人:岳武/QQ:515795505

科技处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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