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学校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内容
重点对疫情防控、开学条件保障、校园安全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检查。
二、督查方式
采取部门自查和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开展全面自查,特别是涉及具体督查内容的部门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进行自查。
三、重点部门
疫情防控办公室、保卫处、学工部、公寓中心、饮食中心、后勤管理处。
四、督导检查组
组 长:廉志端(兼)
副组长:闫东赟
成 员:牛广文 张鹏飞 贾 魁 高爱民 张得太 陆 琪 胡建军
五、具体要求
学校督查组于3月4日上午10点开始督查,全体成员在办公楼门厅集中。各单位要严格纪律要求,按照通知内容开展自查,不走过场,突出实效。对存在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和时间限定。重点部门需提交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于3月10日报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办公楼235)。
学校督导检查组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