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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表彰奖励先进,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征兵工作奖励办法》的要求,特组织评选我校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在2020年征兵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认真、完成本年度征兵任务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的班主任、辅导员及负责征兵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各学院。

  二、评选条件

  (一)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熟悉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贯彻执行。

  2.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3.2020年征兵任务完成率为100%-200%的学院,可推荐1名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完成率201%以上的学院,可推荐2名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相关职能部门可推荐1名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二)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完成2020年征兵任务。

  2.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三、评选表彰程序

  (一)申报

  1.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申报人需填写《2020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于12月21日(周一)前报送武装部,并将电子版汇总发送至邮箱:jingfg@lzit.edu.cn,注明“**部门(学院)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征兵工作先进集体

  申报学院需填写《2020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于12月21日(周一)前报送武装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ngfg@lzit.edu.cn,注明“**学院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二)评审

  对申报“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的个人和学院,由武装部组织评审并公示。

  (三)表彰

  对评选出的2020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予以公开表彰、宣传和推广。

  四、奖励标准

  (一)先进集体

  各二级学院年度征兵任务数完成率为100%—150%(含150%),奖励人民币2000元;完成率为150%—200%(含200%),奖励人民币2500元;完成率为200%以上,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先进个人

  1.被评为省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1000元。

  2.获得市、校、区表彰的个人,每人奖励500元。


  联系人:景富刚

  电话:0931-2862216

  地址:国防动员科(行政楼121)


                                          党委武装部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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