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后备)带头人暂行管理办法》(兰工院 [2020]77号)中的规定,学校将对2020年遴选的首批“学科带头人、学术(后备)带头人”进行年度考核。请各带头人按管理办法中的量化考核标准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后备)带头人科研绩效量化考核表》,同时按填写内容提交对应的支撑材料。
上述材料的1份纸质版于2021年7月5日16:00前报送至行政楼22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15795505@qq.com(请勿通过QQ直接传送)。
上一条:兰州工业学院2021年7月份值班安排 下一条:关于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升国...
Copyright © 2011-2020 陇ICP备16000076号 版权所有:兰州工业学院 访问量:3244568 次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联系电话:0931-2861012 邮编:730050 传真:2861111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8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