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开展创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建设指标体系见附件2)
二、遴选名额
2021年省教育厅拟培养推荐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0个。根据教育厅安排我校申报推荐名额1个,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创建、申报工作,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1个(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时间安排
1.团队创建。6月7日前,各教学单位在已有教师团队的基础上,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制定部门工作安排、实施措施、奖励办法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地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
2.部门推荐。6月8日-6月10日,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申报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3.评选上报。6月11日-6月21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教师团队进行评选。根据专家评选结果,择优上报省教育厅我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四、奖励措施
1. 教育部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有关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 学校对省上培养推荐和国家认定通过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将统筹加大支持力度,在建设人才队伍、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工作要求及材料整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学习黄大年先进事迹活动,根据“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建设指标”向学校推荐教学团队,并将以下纸质材料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405室,电子稿发送至593635333@qq.com)。
1.推荐报告(1份,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3);
3.《申报表》中所列团队人员资格证书、教书育人情况相关证明、校级以上表彰及教学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
联系人:刘维平 电话:0931—2839681
人事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