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陇原青年英才选拔管理办法》(甘人社通〔2021〕231号)和甘肃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陇原青年英才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陇原青年英才”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详见附件6《关于开展2021年陇原青年英才选拔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04号)。
二、 分配名额
全省选拔数量实行总量控制,省教育厅系统拟选拔33名陇原青年英才,我校分配名额为1人。
三、 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2021年陇原青年英才申报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2021年陇原青年英才申报表》(附件3),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双肩挑人员向专业归口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二)学院推荐。各教学单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推荐办法,确定推荐人选(人数不限)。
(三)人事处审核。教学单位向人事处提交推荐人选申报材料,人事处对材料进行审核。
(四)学校推荐。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五)公示上报。对确定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省教育厅。
四、 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10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至人事处(行政楼4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593635333@qq.com。
1.部门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推荐程序、推荐意见等,主要负责人须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2021年陇原青年英才申报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1份;
3.《2021年陇原青年英才申报表》(附件3)1份;
4.《2021年陇原青年英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1份;
5.近五年主要业绩成果等材料原件。
联系人:刘维平
联系电话:0931-2839681
人事处
2021年10月20日